人民网北京4月23日电 (张桂贵)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民政部曾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明文规定,加大了对涉企收费违规线索的查处执法力度。4月23日,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刊发了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对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广告协会、贵州省建筑业协会、深圳市建筑业协会、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6家协会违规涉企收费行为的批评通报。
通报指出,民政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的决策部署,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涉企收费等行为 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民发〔2017〕139号),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资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加大了对涉企收费违规线索的查处执法力度。
为进一步严肃政令规定,发挥违规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根据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简报(2017年第36期 总第175期)刊登的关于审计署发布的有关审计结果公告,将6家协会违规开展评比表彰收费案进行通报。
一、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2015年1月至2017年9月,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所属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奖励工作办公室违反《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2006年科技部第10号令)关于“社会力量设奖在评审和奖励活动中不得向候选人或者候选单位收取任何费用”的规定,在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评选活动中,违规向获奖单位收取证书工本费等105.17万元。
二、中国商业联合会。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中国商业联合会违反《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国评组发〔2012〕2号)关于“评比表彰坚持非营利性塬则……不得在评选前后收取各种相关费用或通过其他方式变相收费”的规定,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并向参评企业收取推广宣传费192.79万元。
三、中国广告协会。2017年1月至9月,中国广告协会违反《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国评组发〔2012〕2号)关于“不得以任何形式与营利性机构合作举办或委托营利性机构举办评比表彰活动”和“评比表彰坚持非营利性塬则……不得在评选前后收取各种相关费用或通过其他方式变相收费”的规定,授权下属广告公司委托上海勃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开展“2017大中华区艾菲奖”评选活动,违规向参赛企业收取参赛费、招商和合作费等587.55万元。
四、贵州省建筑业协会。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贵州省建筑业协会违反《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国评组发〔2012〕2号)关于“评比表彰坚持非营利性原则……不得在评选前后收取各种相关费用或通过其他方式变相收费”的规定,在开展省级工法评选、优秀施工企业评选、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活动中,违规向参评企业收取工法申报费29.4万元、评奖费50.16万元。
五、深圳市建筑业协会。2015年1月至2017年5月,深圳市建筑业协会违反《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国评组发〔2012〕2号)关于“评比表彰坚持非营利性原则……不得在评选前后收取各种相关费用或通过其他方式变相收费”的规定,在开展施工工法评选等评审项目活动中,违规向参评企业收取申报费等605.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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