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已经披露完毕。整体上,寿险公司的平均偿付能力充足率小幅上升,财产险公司这一指标进一步下降,整体资本相对于承担的风险仍处于良好水平。
不过,中法人寿和新光海航人寿依然苦苦挣扎,成绩垫底。其中,中法人寿偿付能力充足率为-5226.32%,较上季度-4035.94%进一步下降;新光海航人寿偿付能力充足率为-437.54%。
除了上述两个“老大难”,2018年第一季度又有一家公司“掉队”了,偿付能力充足率跌破监管“红线”。这家公司是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吉祥人寿”)。吉祥人寿究竟怎么了?为什么偿付能力充足率骤降?近期是否有增资计划?
股权结构是“硬伤”
吉祥人寿究竟发生了什么?
根据2018年第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71.6%,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78.87%,均未达到原保监会《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的要求。
《征求意见稿》明确,偿付能力充足率达标是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且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并将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60%或综合偿付能力低于120%等偿付能力风险较大的保险公司列入重点核查对象。
其实,吉祥人寿出现的问题早有征兆。根据2017年第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已审计),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71.91%,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80.39%,较上季度末129.19%大幅下降,并低于原保监会的达标分数线。
《国际金融报》记者就此采访吉祥人寿有关负责人,但截至发稿,并未得到回应。
根据吉祥人寿的官方表态,2018年3月公司向银保监会报送了偿付能力临时报告,披露了经审计调整后的2017年第四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指标下降至80.39%,该情形或将对第四季度风险综合评级结果A产生不利影响。
当然,吉祥人寿也在寻求提升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办法,比如,增资扩股。
2018年4月27日,吉祥人寿发布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有关情况的信息披露公告,拟面向现有股东,以1元/股的价格,增加不超过18.54亿股股份,增资扩股总额不超过18.54亿元,用于补充资本金。
《国际金融报》记者注意到,这份增资扩股的公告与2018年2月13日披露的内容一致。时隔两个月,吉祥人寿再一次发布增资扩股的公告,显然并未得到监管部门的批复。
伴随偿付能力充足率下降,吉祥人寿的经营指标也表现得不如人意。数据显示,2018年第一季度,公司保险业务收入15.5亿元,净利润为-2752.93万元。
对此,一位知情人士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说:“股权结构过于集中是吉祥人寿增资扩股方案迟迟没有获批的主要原因。事实上,多家保险公司都面临股权结构过于集中的问题。”
根据原保监会发布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本着审慎监管的原则,将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上限由51%降低至1/3。原保监会指出,股权过于集中,不利于发挥制衡作用,容易产生损害小股东利益的问题,甚至有可能进行不正当的利益输送,对保险资金安全性和保单持有人利益构成风险隐患。
整体风险可控
从已披露的2018年第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看,寿险和财产险偿付能力充足率发展各异,但整体风险可控。这一情况与2017年底的情况基本一致。
根据原保监会此前披露,2017年第四季度末,纳入审议的169家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51%,较上季度下降2.4个百分点,较2017年初下降7.4个百分点;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0%,较第三季度下降1.4个百分点,较2017年初下降0.7个百分点。其中,财产险公司、人身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70%、245%和326%。经审议,108家保险公司在风险综合评级中被评为A类公司,57家被评为B类公司,1家公司被评为C类,2家公司被评为D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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