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不会一刀切,会按照不同地区执行不同税率,地方政府有自己的话语权。不过,一个问题在于不同城市的房子会不会累加在一起征税,比如,在北京有两套房子的,可能会征收,但在北京一套、天津一套的,是不是累加计算,我觉得应该不会综合在一起征税,而是以一个居住城市空间为限。”长平经济研究所执行所长王长勇说。
五年之期
早在2015年,房地产税就同样被列为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第一类,但任期内没有提交一审。“当前也只是存在一个意图,实际上对于要不要征收房地产税,社会上并没有达成共识。”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冯俏彬则对北京商报记者说。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房地产行业法律专家表示,根据以往立法制定的相关情况,一般情况下,列入立法计划不等于一定要出台,不列入立法计划肯定出台不了,但房地产税作为长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列入立法计划说明这个事又往前推进一步。考虑到房地产税的影响比较大,具体哪一年出台,推测立法部门要综合考虑纳税主体的承受能力、对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影响、对宏观经济的影响,以及境外经济环境等因素,寻找合适的窗口期确定具体的时间。
然而也有观点认为,可能会在2021年左右审议通过一个全国性的“房地产税法”,但这个税法一定是比较笼统的、纲领性的。因为房地产税是地方色彩最浓的税种,未来极有可能以地级市(甚至县级市)为单位,出台各自的实施条例,才能真正落地。从立法完成算起,可能还需要两三年时间。但一线城市、强二线城市可能会率先落地。
对于房地产税征收后对利益格局的重塑,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研所原副所长靳东升认为炒房者将会成为房地产税施行后一大打击对象。“现阶段的房地产税只会对超出自身需要储备的炒房者征收。”靳东升表示,试点的房产税并不想给市场带来过渡震荡,“但是全国推行开来,还是会有效果的。”
不过,对于调整房价,王长勇表示作用有限。“房地产税征收的范围非常小,大部分家庭都会减免,对财产征税一定要调节财富,初期的调节功能多,体现就是免税范围比较大。”王长勇说。实际上,房地产税的立法初衷,是为调整地方税收的结构,补充地方税源,调控房价只是附带的预期。
新闻热线/内容合作/媒体支持:0371-56279388
商务(广告)合作:0371-56279366
联系邮箱:79833471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