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米方杰/文图
8月24日,记者从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日前,该局与河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河南省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根据该《奖励办法》,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最高可获得50万元奖励。
鼓励实名举报匿名举报应提供“暗号”和有效联系方式
根据《奖励办法》,举报的违法行为包括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食品安全方面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等。
同时,相关举报需有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和具体违法事实或者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内容事先未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掌握的;举报情况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查证属实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作出刑事判决的。
记者了解到,根据《奖励办法》,举报奖励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匿名举报人有举报奖励诉求的,应当提供能够辨别其举报身份的信息作为身份代码和有效联系方式,并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专人约定举报密码、举报处理结果和奖励权利的告知方式。
据悉,同一案件由两人及以上举报人分别以同一线索举报的,则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两人及以上联名举报同一案件的,按同一案件进行举报奖励,奖金由举报人协商分配。对同一举报人的同一举报事项,不重复奖励;对同一举报人提起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有包含关系的举报事项,相同内容部分不重复奖励。并且,最终认定的违法事实与举报事项不一致的,不予以奖励;最终认定的违法事实与举报事项部分一致的,只计算相一致部分的奖励金额;除举报事项外,还认定其他违法事实的,其他违法事实部分不计算奖励金额。
根据《奖励办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工作人员或者依照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负有法定监督、发现、报告违法行为义务人员的举报;假冒伪劣产品的被假冒方及其委托代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举报;对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产品质量安全且不会对公众造成误导的瑕疵的举报等,均不在奖励范围。
举报奖励按照涉案货值等综合计算每起案件最高奖50万元
据悉,根据《奖励办法》,举报奖励根据举报证据与违法事实查证结果,分为三个奖励等级:一级:提供被举报方的详细违法事实、线索及直接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二级: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线索及部分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相符。三级: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或者线索,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基本相符。
而举报奖励标准则按照涉案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金额、奖励等级等因素综合计算奖励金额,每起案件的奖励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据悉,属于一级举报奖励的,一般按涉案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金额的4%—6%(含)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2000元的,给予2000元奖励。属于二级举报奖励的,一般按涉案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金额的2%—4%(含)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1000元的,给予1000元奖励。属于三级举报奖励的,一般按涉案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金额的1%—2%(含)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200元的,给予200元奖励。
新闻热线/内容合作/媒体支持:0371-56279388
商务(广告)合作:0371-56279366
联系邮箱:79833471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