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央吹响打赢“脱贫攻坚战役”的号角以来,洛宁县人民法院也积极投身其中,利用法院职能优势,全院干警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措施,结对帮扶,建档立卡,走街串户,以多种形式开展法律宣传,接受法律咨询。尤其是对申请执行的涉精准扶贫案件,依法穷尽执行手段,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近日,洛宁法院执行局受理了王某某申请执行赵某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法官在无法联系被执行人赵某某的情况下,驱车两小时前往两被执行人家中送达相关执行法律文书。到达被执行人家中后,经过走访调查得知,被执行人并非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确属没有能力导致不能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向赵某某释明了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况且,该案申请执行人系村里的贫困户,属于精准扶贫的对象。面对这种情况,执行法官决定一方面对申请执行人进行司法救助,另一方面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分批履行债务,该案顺利执结。
在这场全民参与的脱贫攻坚战中,洛宁法院立足自身实际,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洛宁县人民法院:黄永刚魏朝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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