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活动,近日对全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排查,聚焦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村集体“三资”管理、强农惠农及扶贫资金补贴等方面,严查村干部贪污挪用以及处置和经营集体资产过程中存在的职务犯罪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
该院通过对上级财政部门下拨到各个村民生保障、强农惠农、项目建设、部门补助等资金进行逐一清查和梳理归类,在此过程中深入各基层站所逐一核实相关情况,对涉农资金实行动态管理,实现上下一致、横向衔接。该院通过基层调研了解到主要依靠涉农职能部门和乡村基层组织,在这种集决策、执行、监督于一体的工作模式中,相关参与部门和人员,既充当“运动员”,又充当“裁判员”,存在管理缺陷和资金安全风险。通过及时清理和排查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对发现和掌握问题线索建立专门台账,实行“挂账销号”。
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预防职务犯罪的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加大对扶贫领域“微腐败”问题查处力度,该院利用查处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强调要持续保持惩治涉农惠民领域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惩治侵犯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确保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在执行中不缩水、不走样,确保让农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供稿赵新新 李丰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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