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类型是那些?
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
两大诉讼范围有哪些?
民事公益诉讼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法定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侵权主体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礼道歉,有时还会提出惩罚性赔偿。
行政公益诉讼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两大公益诉讼检察院做了什么?
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主要针对行政机关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违法发放排污许可证等违法行为或者行政机关对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未履行监管职责的不作为行为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资源保护领域,主要就行政机关对公民等违法占地、违法采矿、违法采伐、违法取水、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行为未及时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导致公共利益受损的违法行政行为提起公益诉讼。
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主要针对违法发放食品、药品各类许可证的行为以及对于未取得许可证的违法生产行为不予处罚,对生产、经营不合格、不安全、有毒、有害的行为不予处罚的行为提起诉讼。
国有财产保护领域,主要就行政机关对于未按规定处置国有财产、违反财务规定的行为未进行处罚,就行政机关未依法收取税费、违法发放补贴和专项资金等行为提起诉讼。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主要就行政机关违法低价出让土地,土地容积率改变后未收取应当补缴的出让金,行政机关对于闲置土地未依法处罚,未及时收缴土地出让金的行为,未缴清出让金的情况下违法办理土地登记等行为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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