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2018年幼儿园报名开始啦,报名将于7月1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是由新乡市各县、市区行政部门和幼儿园确定。请家长们注意报名时间,不要错过!
招生工作原则上幼儿入园年龄为3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幼儿园原则招收具有新乡县(市)区户籍的幼儿,无新乡户籍的须提供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新乡县(市)、区的工作证明和居住证;幼儿入园坚持免试、就近入园的原则,不得对幼儿进行测试或变相测试;现役军人和烈士子女在新乡市接受学前教育的,持相关证明到新乡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登记,经新乡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可就近就便优先入公办幼儿园。
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子女申请入园接受学前教育,持相关证明及入园申请表到新乡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登记,经新乡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可就近就便优先入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招生计划的确定:幼儿园招生规模要根据本园现有条件和生源实际情况,依据国家基本办园标准,合理制定招生计划(招生人数、班数、班额),保障各类幼儿保教活动正常开展。招生环节要严格控制班额,大班不超过35人,中班不超过30人,小班不超过25人,确保幼儿园生均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户外活动面积和绿化面积符合相关要求;幼儿园的招生计划应于5月底前到所辖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备案后的招生计划是幼儿园招生数量的依据,幼儿园不得超计划招生;公办幼儿园的招生计划须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审核后备案。根据在编人员、专任教师数量和园舍场地、设备等条件,依据幼儿园办园标准核定的招生人数面向社会公开招生;民办幼儿园的招生计划实行核准备案制。民办幼儿园依据幼儿园办园标准核定招生人数,经所辖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备案后方可对外宣传并招生。
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经过价格主管部门许可备案。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实行自主定价;幼儿园实行按月或按学期收费,不得跨学期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要在幼儿园的显著位置设立的收费公示栏上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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