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

北京加强医疗机构科研诚信管理

2022-08-04 16:08:27 来源:健康报

(记者 王倩 特约记者 姚秀军)8月1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印发《北京市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科研诚信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健全北京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含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科研诚信管理体系,推动职责清晰、协调有序、监管到位的科研诚信工作机制有效运行,规范医学科研行为,为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奠定坚实基础。

《方案》提出,健全责任体系。北京地区开展医学科研活动的医疗卫生机构要承担医学科研诚信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制度建设;对科研诚信案件,要按隶属关系,由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指导机构开展调查处理。北京地区央属及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含市属医学科研院所)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医学科研诚信工作;区属医疗卫生机构及企业办、社会办医疗机构由辖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医学科研诚信工作。

《方案》要求,完善制度建设。医疗卫生机构要完善科研诚信教育制度,将科研诚信教育纳入科研人员教育培训体系,在入学入职、职称晋升、参与科技计划项目、人才项目等重要节点开展科研诚信教育;要完善科研诚信承诺制度、科研诚信审核制度和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制度。

《方案》强调,强化组织管理。市卫生健康委科技教育处具体负责医学科研诚信管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明确具体管理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要加强科研、纪检、人事、教育、审计、宣传等部门的协同联动,理顺工作机制。医疗卫生机构可结合科技计划组织实施的特点,以书面提醒、政策培训、信息推送等多种方式,加强科研诚信教育。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