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多人少的矛盾一直困扰着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为解决这一难题,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职能优势,有效地缓解了这一矛盾,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院将人民陪审员分类、分地参审。依据陪审员的职业、特长和知识结构,将人民陪审员分为民事、行政、刑事三种类型,按照案件发生地陪审员的原则,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并根据案情邀请少数民族群众和移民代表参加,确保案件审理的社会效果。努力提高参审率。将各业务庭邀请陪审员的人次纳入部门绩效考评加分项目,调动业务庭邀请陪审员的积极性。强化保障参审权。承办法官在庭审前向人民陪审员详细介绍案情,在庭审中及时总结案件争议焦点,让陪审员听的明白;宣判后五日内向陪审员抄送裁判文书,反馈上诉、信访等情况,并将上述程序记入笔录,列入卷宗评查范围。构建双向沟通机制。成立陪审员联络之家,向陪审员每月发放一期法院工作动态简报;在每次参审后召开座谈会,征求改进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动法院和陪审员的良性互动。
今年以来,共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审有影响的案件39件,调解、撤诉结案86件,无一上诉和涉诉信访案事件的发生。(杜明 宋豫 张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