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诉讼费可以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扫码缴纳了。”“那我就不用现金了。”9月20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正式开通“扫码缴费”功能,当事人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闪付诉讼费、执行费、罚金等。
当天上午,一名当事人在宛城区法院立案庭收费窗口缴纳诉讼费时,得知可以“扫码缴费”时,当即拿出手机用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了诉讼费用。
这名当事人说,现在一般都是用手机扫码支付,很少用现金,虽然今天带了现金,但是能少用现金就少用点现金,要不还得到银行去取。
宛城区法院立案庭庭长姚林娟介绍说,在此之前,河南移动微法院开通后,当事人就可以在网上立案、网上缴费,也可以用手机登录“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输入用户名和密码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卡进行缴费。这些缴费方式改变了以往只能通过现金、转账缴纳诉讼费的传统方式,相比而言,“扫码缴费”更加方便快捷,当事人只要拿着手机在收费窗口扫码就可以缴费,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杜明 周勤 刘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