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桐柏县法院执行干警从优化营商环境层面出发,秉持善意执行理念,成功执结两起标的额共近20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1年12月,被执行人河南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桐柏分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被申请人赵某和另一起同案由的郑某提起诉讼。桐柏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餐饮公司桐柏分公司向赵某支付货款16万余元,向郑某支付货款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未履行支付义务,赵某、郑某申请强制执行。
2022年3月17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现场调查等方式,充分掌握案件情况。考虑到被执行人为企业,结合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意见和要求,为尽量避免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疫情之下积极为被执行企业争取机会,执行干警在征得两位申请人同意的前提下,暂未冻结公司账户。
3月26日,为促使案件尽快得到执结,维护申请人胜诉权益,执行干警再次召集当事人进行协商,申请人同意被执行企业暂缓一个月的时间。后两起案件的案款如期到位,企业偿付完毕,案件最优化解。(供稿:桐柏县法院 雷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