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法官,非常感谢你对我这个案件的尽心尽力,了却我一桩心事啊。”2月14日这天一大早,来自白土岗的当事人就把写着“执法为民 清正廉洁”的锦旗亲手送到了南召县人民法院民一庭闫学东法官的手里,以此表达对民一庭全体干警为民服务、尽职尽责的诚挚谢意。
这面锦旗背后的故事要从2022年5月说起。2022年5月31日,张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与彭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致使车辆损坏,张某受伤,造成交通事故。后经南召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事故认定,张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彭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后因无法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为维护合法权益,张某遂将彭某、保险公司诉至南召县人民法院。
在这起交通事故中,案涉交通事故发生在南召县南河店,但事故车辆司机及保险公司均在河北省。承办法官闫学东综合考虑各方因素,采取网上平台参与庭审,原告方线下方式同步参与庭审的方式审理该案。经过闫学东法官“线上”+“线下”沟通调解后,原、被告对原告伤残等情况达成一致,通过网上质证、调解等便民途径,快速完成调解,当事人得以迅速得到理赔,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
一面锦旗,饱含着当事人对承办法官的信任和感激,以及对法院工作公正高效的肯定。一直以来,南召法院及时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殷切期盼,持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让调解更显成效,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供稿:李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