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六防六促”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新野县司法局樊集司法所深入基层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2022年2月12日,樊集乡潦口村马某和骆某因土地承包款发生纠纷,司法所工作人员得知此事后,及时联系村干部找到马某,经询问,得知骆某选择报警处理此事,司法所联合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协调处理。
司法所调解员、派出所民警及村干部多方联动到马某家中现场调解。经了解,自2019年底开始,樊集乡潦口村马某承包同村骆某土地种植洋葱,骆某向马某讨要一万元土地承包款时,马某资金不足,便将自己的电动汽车抵押给骆某。2022年2月12日,骆某将汽车开至马某家中,要求其于当天下午支付欠款,马某资金不足以支付欠款,且骆某将其汽车开走并使用两年,便要求骆某支付其折旧费2000元。
骆某表示当时双方达成的协议是,何时将欠款支付完毕,马某才能将车开走,并未约定折旧费一事。两人因此事才发生矛盾纠纷。本着“冤家宜解不宜结”的理念,工作人员与双方沟通,向当事人讲解此纠纷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所、派出所及村干部综合分析后,建议马某足额支付拖欠骆某的钱款,对于骆某将车辆开回家,也存在使用该车辆的行为,建议骆某支付马某车辆折旧费1000元。
当事人双方均同意采纳此建议,但马某表示自己现在没有那么多钱,希望能够宽限还款时间,马某承诺在一星期内还清欠骆某的一万元。骆某支付给马某汽车折旧费1000元,双方就此达成共识,该起债务纠纷在多方努力下得以圆满化解。
在此次案件的调解过程中,樊集司法所与派出所充分发挥“所所联动”机制,以“观念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依托,凝心聚力形成化解矛盾纠纷合力,切实做好做实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工作,有效化解了复杂的矛盾纠纷案件。(杜明 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