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磊,男,中共党员,南召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管理中队指导员。2008年被评为全省“平安杯”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先进个人,2015年南召县“十佳政法干警”。
(图右一为黄磊在检查特种行业)
2019年以来,黄磊立足本职工作,在治安管理方面贡献出了优异的成绩。在特种行业、物流寄递、危爆物品管理上,该同志兢兢业业,面对当前的反恐形势,主动作为,严格公共场所日常管理,加大检查力度,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旅馆业坚决下达限期整改通知,限期整改。杜绝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的发生;在物流寄递行业治安管理方面,严格执行省厅市局相关安全标准,对全县大小网点进行明察暗访,坚决杜绝物流寄递行业发生涉枪涉爆等案事件发生;
今年开展的枪爆物品大清查中,黄磊深入辖区积极开展宣传发动工作,通过电视台、移动通信发送手机短信、张贴《通告》和《奖励标准》、发放宣传资料、运用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和利用宣传车走街串巷、农村大喇叭广播涉爆知识等形式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让广大群众深入了解非法制贩危爆物品的危害性和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非法制贩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性,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共同参与枪爆物品大清查行动的浩大声势。
他立足岗位,忠诚履职,工作中加大对危爆物品的打击力度。2019年6月份以来,黄磊同志广布耳目、主动出击,办理两起涉爆刑事案件,移送起诉四人,有力的震慑了涉爆违法犯罪行为,为社会消除了一大安全隐患。 他就是这样抱着对公安事业充满热忱和忘我的献身精神,长期艰苦的工作磨练,不仅练就了他果敢、刚毅、坚韧不拔的意志品质和严格的组织纪律,而且培养了他敏锐的洞察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他把自己的一切都献给了公安事业,献给了全县的百姓们,他以兢兢业业的工作业绩,赢得了领导的放心,群众的衷心拥护和爱戴,在人民心中树立了一个勇敢的人民警察和共产党员的丰碑。(杜明 艾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