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邓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所依法对邓州市朱连山建材有限公司等25家未按规定明确车辆放行岗位人员职责、不按要求配置货运称重和监控设备的货运源头单位,下发了《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
邓州市场监管部门对邓州市海川建材有限公司等7家货运称重设备未进行年检的源头单位,下发了《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责令限期整改。
邓州市自然资源部门对邓州市康砼建材有限公司等4家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的货运源头单位依法进行了查处。
据了解,12月14日,邓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所联合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治超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建立工作专班,开展为期8天的货运源头治超专项整治行动,破解货运源头治超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
本次行动,联合执法工作组对全市90家货运源头单位无证经营、不明确有关从业人员岗位职责、不按规定配置计重和监控设备、不建立信息登记、违规装载放行超限超载货运车辆以及在土地使用、矿产开采、砂石采集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
严格按照《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要求各货运源头单位完善治超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形成装载、称重、放行专人专岗责任制,切实履行好企业治超主体责任,坚决杜绝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出场。
本次货运源头联合治超专项行动,有效凝聚了全市治超成员单位的力量,严厉打击了货运单位违法经营行为,全面规范了货运装载市场秩序。(燕天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