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康世保通讯员孙润超)3月9日,许昌中院扫黑办公室(刑二庭)、刑一庭、少审庭干警在市春秋广场举行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法制宣传活动,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旨在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活动现场,通过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政策和内容进行了宣传。同时,法官也向群众热情讲解扫黑除恶的相关法律法规,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黑恶犯罪线索,有力推进全市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共创安全稳定的生活环境。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有组织犯罪,在一定范围内产生恶劣的影响,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社会危害性极大。因此,从源头上预防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积极营造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以及“软暴力”等犯罪非常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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