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三农”发展,市统计局根据《商丘市乡镇综合实力评价监测方案》,对2019年全市各乡镇综合实力进行了评价监测。现将评价监测结果公布如下:
一、评价监测指标体系的设置
2019年乡镇综合实力评价监测指标体系包括八大类37项指标。具体指标分别是:
1.经济规模指标:经济总收入、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税收收入
2.经济结构指标:税收收入占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二三产业收入占经济总收入的比重
3.人均经济发展水平指标:人均经济总收入、人均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人均税收收入、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税金总额
4.社会发展水平指标:万人拥有教师人数、万人拥有医生人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敬老院个数、农村有线电视入户率、绿化面积、污水处理(下管网)行政村比重、垃圾收集处理行政村比重、自来水供给率、供电入户率、互联网入户率、燃气普及率、热力暖气普及率
5.招商成果指标:招商引资到位资金额、招商引资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个数、工业项目到位资金占总到位资金的比重
6.新型城镇化水平指标:乡镇政府所在地面积、乡镇政府所在地常住人口
7.新型工业化水平指标:规模以上工业用电量、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个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销售收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缴税金
8.新型农业现代化水平指标:粮食平均亩产水平、高产示范方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重、专业经纪合作社个数、家庭农场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重
二、评价方法
把全市乡镇分为两类进行评价,一是将城关镇和涉农办事处分为一类,二是将不含城关镇和涉农办事处的其他乡镇分为一类(非涉农办事处不参与评价)。按照差比法计算出个体指数、类指数和综合指数,根据综合指数的大小分别进行评价。
附件:2019年商丘市乡镇综合实力评价结果
商丘市统计局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