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河南6月17日电近日,记者从信阳市财政局了解到,信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信阳市抗旱及防汛抢险救援设备和物资采购项目》中,评审小组在该项目4个标段的评审工作中,均存在分工分项打分。另外,在第四标段评审中,采购人委派的评审专家发表了倾向性言论,存在影响评审结果的行为。信阳市财政局责令采购人废标,并对业主评委处2万元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对其他4名专家处2000元的罚款,6个月内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据了解,信阳市财政局日前收到对信阳市应急管理局“信阳市抗旱及防汛抢险救援设备和物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20-58号)的投诉书,通过对该项目评审过程的监督检查,发现该项目评审小组在该项目4个标段的评审工作中,均存在分工分项打分。另外,在第四标段评审中,采购人委派的评审专家发表了倾向性言论,存在影响评审结果的行为。该项目评审小组的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信阳市财政局认为该项目评审小组评审意见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条的规定,信阳市财政局认为本项目4个标段在招标采购中均存在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令采购人废标。对此,信阳市财政局决定对业主评委处2万元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对其他4名专家处2000元的罚款,6个月内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与此同时,希望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能够加强政府采购法规学习,规范评审行为,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