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永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宗岩,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殿锋、韩良杰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应参加常委会委员39人,实到28人,符合法定人数。
市领导吴英杰、梁廷振,市法院院长侯文,市检察院检察长马南桦,市纪委监委、政府办、财政局、发改委、教体局等单位负责人,以及市人大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宣读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人大代表民主测评政府职能部门满意度情况的通报、关于表彰2019年度市人大常委会“优秀委员”的通知,并向25个测评优秀单位、6名优秀委员进行颁奖。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文物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20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张慧玲同志辞去市十五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关于确定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的决定(草案)。
会上,市教体局、住房保障局、应急管理局、法院、检察院等单位7名人员依次作了述职报告,与会委员分别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王莉为永城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刘辉为永城市人民法院马桥人民法庭庭长、左红梅为永城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任命通过后,李宗岩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完成各项议程后,李宗岩向新任命人员表示祝贺,并希望被任命的3名同志在新的岗位上不断学习,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记者 李 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