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内、省内新冠疫情多点散发,疫情防控面临严峻形势。为切实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规范网上传播秩序,净化网络空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鹿邑县网信办、鹿邑县公安局提醒广大网民∶
一、对网络信息要仔细辨别、认真研判,要从官方途径了解疫情信息,对未经证实的消息以及地域不清、指向不明的信息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二、对已发布、转发或评论的不实信息要快速进行删除处置,积极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三、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网信、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予以打击,追究发布人、转发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辨别能力,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安全稳定的社会秩序。欢迎广大网民和群众投诉举报网络谣言、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鹿邑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0394-7211555鹿邑县公安局:110举报邮箱:luyiwxb@126.com
鹿邑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鹿邑县公安局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