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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点赞郑州扫黑除恶审判让“社会治安形势越来越好”

全国人大代表点赞郑州扫黑除恶审判让“社会治安形势越来越好”
2020-05-20 17:45:12 来源:豫法阳光

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扫黑除恶如何紧跟形势变化,确保收官之年取得全胜,是当前人民法院关注的重大课题。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紧扣三年为期总目标,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做到疫情防控不放松、扫黑除恶再加速,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收官之战。截至2020年4月15日,郑州两级法院共受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20余件,一审结案率为85%,二审结案率为81%,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在统筹谋划上谋全局

全国人大代表点赞郑州扫黑除恶审判让“社会治安形势越来越好”

自专项斗争以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主动与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省委、市委的安排对标看齐,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到突出位置,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郑州中院先后召开五次“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对全市法院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讲评,对提高审判效率,加快黑恶案件办理进度等重点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加强统筹安排,多项举措推进,配齐配强办案力量、成立专业化审判团队以及审判专家库,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制定诉审衔接、证据指引等系列规范性文件;落实“三项规程”;压实责任,建立全覆盖的督导督办机制。制定了《关于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调研督导工作的意见》,确立了专项督导与业务督导相结合,组织领导与工作绩效相结合的“双督导、双通报”督导机制,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倒逼专项斗争举措落地见效。

“我们要求中院每一名院领导分包一个基层法院,对辖区14个基层法院全覆盖调研督导。目前已对基层法院专项斗争情况进行了两轮督导调研,并形成了分析报告,为党组决策提供了依据。”郑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志增介绍。

在快审快判上促实效

“上诉人,现在开始对登封市人民法院认定你犯寻衅滋事罪一案进行线上讯问......”这是郑州中院刑一庭法官张兴成通过在线“云间”庭审提审了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的被告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郑州中院及时统筹疫情防控与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在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灵活运用线上开庭、线下安排律师阅卷等方式处理案件,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 “我们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及时调整专项斗争工作内容和方式,加快案件审理进度,补上此前因受疫情影响落下的功课,确保实现预期目标任务。”郑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石志军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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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郑州中院刑一庭庭长庞景波介绍:“郑州两级法院坚持“快审快判”方针,狠抓执法办案,以效率促质量,依法严惩犯罪以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确保专项斗争战果。”马书喜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是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案件,涉案人数众多、作案时间跨度长、证据庞杂。为确保法定期限审理此案,法院抽调骨干力量组成专业审判团队,制定详细的审判预案,多次召开案件协调会,与公安和检察院就有关证据和法律适应等事项进行沟通。同时,指定相关业务庭庭长作为包案领导全程督导。最后,一、二审法院均在法定期限内审结了此案,并公开集中宣判,对组织领导者马书喜、马耀帅父子,数罪并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四年、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涉黑犯罪的二十四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了二年零六个月至九年零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和罚金。此案的及时判决,有力地回应了人民群众对专项斗争成果的期待。此后,郑州中院又组织三次集中宣判共审结24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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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实现“积案清零”目标,郑州法院先后开展“集中宣判”、“元月攻坚”、“未结案件周通报”等活动,要求全市基层法院加大审判力度,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依法快审快判。同时,全市法院严格落实最高法院下发的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和法庭调查“三项规程”,严格按照法定标准认定黑恶犯罪,既不降格,也不拔高,依法稳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在打财断血上动真格

自专项斗争以来,郑州中院积极创新举措,探索建立黑恶案件财产处理机制,全面推进财产刑适用与执行工作。审理中紧盯把持基层政权、争抢矿产资源、操纵经营“黄赌毒”等重点领域,特别是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并注重运用追缴违法所得、判处财产刑等多种手段,确保“打财断血”持久发力,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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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0日,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对刘某华等33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经审理,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诈骗罪、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贪污罪、行贿罪等数罪并罚,对被告人刘某华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一百八十九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其余同案被告人均被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并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至一年零九个月不等的刑罚。法院并同时判令被告人退赔被害人损失合计367万余元、对各被告人违法所得3618万余元予以追缴,对查封、扣押的152套房产、12台车辆依法予以没收。该案在案件办结的同时较好的实现了“黑财清底”,体现了依法严惩和打财断血的有机统一。

截止目前,全市法院生效涉黑犯罪案件中,共查扣存款、股票近6000万元,扣押实物财产价值约2亿余元,判处罚金2309.4万元,对32名被告人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全市生效涉恶犯罪案件共判处罚金3090余万元。

财产刑执行是“打财断血”一项重要工作。郑州中院充分运用各种强制执行手段,全力推进涉财产刑执行工作,设立涉刑事财产刑执行专门团队,拓宽线上线下财产线索渠道,及时采取查封、冻结、划拨、扣留、提取、拘留等强制措施,确保涉黑恶刑事案件财产部分高效执行。完善刑事财产刑执行工作流程,加强与刑庭、监察室等相关庭室的沟通联系,确保执行人员及时了解掌握、查封、扣押相关财产,加速刑事财产刑案件的执行效率,不断推动刑事财产刑案件集中执行工作向纵深发展。

“在被告人高某某为首的16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中,郑州金水区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和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高某某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十万元。但我们发现在判决生效后,其违法所得钱款早已挥霍一空,被告人无法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案件被移送执行。” 谈起这个案件,执行法官王千印象深刻。为确保该案财产部分有效执行,在疫情期间,王千通过查阅卷宗了解案情和多次实地走访,查到被告人高某某在许昌市某小区有一套房产。2020年4月10日,他带领三名干警前往许昌市某小区进行实地勘验,并督促实际居住人主动腾房。通过释法明理,最后高某某家人同意配合法院工作,并按时腾退了房屋,使涉案房屋顺利拍卖。至此,该财产刑执行案件的50余万元全部执行到位。

“我们严格按照法定条件、程序,加快涉黑恶财产处置进度,加强涉案财物的追缴,做到应缴尽缴。充分应用线上查控技术,加大存款、房产、车辆、证券等财产的查询频次,坚持依法执行,充分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保证被执行人的知情权。”郑州中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闫明说。

截止4月28日,郑州市两级法院共有23起涉黑犯罪组织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涉案标的1.34亿元,冻结银行存款、股票等财产6211.34余万元,查封被执行人车辆37台、房产34处。

在长效常治上下功夫

为统一办案思想,提升案件的办理质量和办结效果,郑州法院抽调政治强、业务精的骨干力量组建了专业化的审判团队,集中审理涉黑恶犯罪案件。郑州中院扫黑办还根据中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文件精神,整合《刑法》、《司法解释》、《座谈会纪要》、《指导意见》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印制《郑州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手册》并分发两级法院,提高两级法院的政策水平,统一法律适用和证明标准,规范审判程序,并对全市法院扫黑除恶参战人员进行了全覆盖、多层次业务培训。

全国人大代表点赞郑州扫黑除恶审判让“社会治安形势越来越好”

中牟县法院在审理潘喜锋等恶势力犯罪组织一案时,多次组织承办人员分析研究恶势力犯罪集团与恶势力犯罪组织、恶势力犯罪组织纠集者、“软暴力”等相关问题,准确界定恶势力犯罪的界限,最终,法院对潘喜峰等人以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等多项罪名进行了宣判。2019年该案被河南省扫黑办评选为精品案件。

潘喜锋案的成功审结让曾参加案件辩护的律师万小雪深有感触。“我觉得,这个案件精准定性、适当量刑,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恶势力犯罪组织的纠集者从严惩处,对犯罪情节较轻的其他参加人员依法从轻、减轻处罚,保证打击重点,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

针对民间借贷案件高发,虚假诉讼、恶意诉讼、职业放贷、“套路贷”不断出现,甚至和黑恶犯罪交织的情况,郑州中院出台《关于严格依法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通知》,要求全市法院加强民间借贷行为与刑事犯罪行为的甄别,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的及时移送。2019年8月起,郑州中院部署全市法院开展虚假诉讼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排查和整治行动,打击虚假诉讼、“套路贷”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

面对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及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郑州两级法院及时主动向党委政法委报告,加强与纪委监委、组织、宣传、检察、公安、司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分析研判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黑恶势力犯罪高发的内在原因、监管漏洞,加强与工商、税务、交通、文化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有针对性发出司法建议。截止目前,全市法院共发出司法建议52份,推动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研究完善政策、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更加注重完善行业监管责任,提升行业内部治理水平,使黑恶势力无处遁形。

“发现黑恶势力引诱拉拢青少年怎么办、发现黑恶势力非法放贷该怎么办…”2020年4月20日,郑州中院组织干警走上街头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常识。郑州法院采取多种形式和措施,开展了一系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营造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以及在校学生等旁听案件审理过程,让依法扫黑除恶的强大舆论深入人心。

全国人大代表点赞郑州扫黑除恶审判让“社会治安形势越来越好”

“最直观的感受就是郑州法院对涉黑恶势力案件审理力度越来越大,严惩了一大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现在社会上很少看到高利贷暴力逼债、欺行霸市的现象,打架斗殴、偷盗抢劫也少了,社会治安形势越来越好。”全国人大代表、黄河科技学院院长杨雪梅说道。(赵栋梁 张兴成 付加才)

(责任编辑:郭志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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