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 china.com

河南
当前位置:新闻 > 法制 > 正文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认可怎么办?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认可怎么办?
2020-10-14 08:40:18 来源: 法治日报

今年国庆中秋假期叠加,是近年来不多见的8天假期,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阶段,公众回家探亲、在外出游的意愿十分强烈,交通出行出现“井喷式”增长,交通安全风险也随之增加。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管部门会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当事人对责任认定存在异议,该怎么办?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过这样一起案例:杨先生驾驶的车辆与赵先生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接触,导致赵先生受伤,两车受损。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记载,事发时杨先生的车辆由南向西左转,赵先生车辆由西向东行驶,交管部门认定本次事故由杨先生承担全部责任,赵先生无责任。杨先生对于事故责任认定不予认可。后赵先生将杨先生及其车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案件审理过程中,杨先生提交了事发时的行车记录仪材料。根据录像显示,杨先生驾驶车辆准备左转时,其车辆已基本处于制动状态,赵先生在骑电动自行车的过程中有低头查看手机的行为,后双方车辆发生接触。在这个案件中,因赵先生未能及时观察路况,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交管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未能全面考虑事发时的具体情况,最终法院对事故责任予以调整,认定赵先生亦应承担本次事故责任。

通过这一案例可以了解到,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核。法院在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作为一方的证据进行提交的,当事人可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效力发表意见。如果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足以反驳认定书,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重新对双方的责任进行划分。

在本案中,杨先生提交的行车记录仪视频资料中体现了赵先生在骑电动车过程中存在过错。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据此,法院调整了事故责任。但如果杨先生未能提交相应证据,则无法证明其主张,法院将依据庭审确认的交通事故情况对案件进行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在部分交通事故中,交管部门未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这种情况下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交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法院将根据交通事故发生时的具体情况,包括路口红绿灯情况、当事人是否存在危险行为、车辆接触部位等情况对事故责任进行判定。

在此提示,人们在驾车、骑车、步行过程中,不要只顾着看手机而忽视了交通安全,驾驶机动车尽量用行车记录仪做记录。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认可,要尽快提出异议,在诉讼阶段充分举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作者系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法官,本文由本报记者蒲晓磊整理)

(责任编辑:郭志萍)

为您推荐

多部门齐心协力确保第四届消博会顺利进行

2024-04-12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

金价屡创新高,“黄金热”还能持续多久?

2024-03-13黄金最新价格 黄金最新价格今日金价 2024年黄金最新价格

“春风送岗”在行动 各地多措并举促就业暖民心

2024-03-05春风送岗 春季大型招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