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郑州12月5日消息(记者李凡)一直以来,河南郑州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压力巨大,今年以来,郑州市共查处相关职能部门移交的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追究案件线索38起,问责处理101人。而就在不久前曝光的郑州市下辖新郑市纪委针对一起因大气污染防治不力的处分却引来了不少质疑,通报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人被指为“顶包代罚”,通报中被追责的副书记职务不存在。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11月28日,记者从河南新郑市纪委了解到,针对该情况,该市已成立调查组,对此进行了调查,发现此前通报中被追责人员的职务确实存在问题,并对相关责任人做出相应的处分。
爆料: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线索问责被指“顶包代罚”
从去年以来,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郑州市加强了督导问责,今年以来,郑州市共查处相关职能部门移交的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追究案件线索38起,问责处理101人,其中包括县处级3人,科级47人,科级以下51人。
据悉,郑州市纪检监察部门也对因大气污染防治不力而受到问责的一些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而不久前新郑市纪委的一则通报却引起了质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记者了解到,引起关注和质疑是不久前由新郑市纪委印发的《关于中央环保督查组发现新郑市大气污染问题责任追究情况的通报》。知情人士向记者提供了这则通报的影印件,通报印发日起为2017年5月27日,并盖有新郑市纪委的公章。
通报称,截止目前新郑市共查处相关职能部门移交的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追究案件线索2起,党政纪处分3人,其中党纪处分1人,政纪处分2人。据悉,查处的两起案件线索之一的是新郑市龙湖镇王许村扬尘问题。通报称:“中央环保督查组在新郑市督查期间,发现龙湖镇王许村一处无名工地(新郑G3001西南绕城高速),存在黄土裸露覆盖不完全,橙色预警期间该工地正在进行土石方作业问题。该工地在郑州市第三督导组检查期间仍未整改。龙湖镇王许村支部副书记王先锋负责本村扬尘治理工作,在郑州市、新郑市督导组多次督办情况下管控不力,导致工地在预警期间违规施工被中央环保督查组发现并通报。2017年2月21日,中共新郑市龙湖镇委员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给予王先锋党内警告处分。”
“我们是最近才看到这则通报的,通报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王先锋并不是王许村的村支部副书记,”王许村一位村民告诉记者,追责的对象应该是王旭村支部负责人王某民,而王王先锋是代为受罚。
调查:纪委通报中受到处分的“村委副书记”名不副实
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而对典型案例的曝光成为了最直接的体现,在各级纪委的通报中,内容及措辞都是非常严谨的。新郑市纪委的上述通报是否真的存在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王许村村委副书记王先锋”职务是否存在问题,又是否真的是代为受罚呢?
对此,记者也来到新郑市龙湖镇王许村进行了走访,记者随机询问了多位王许村村民,得到的答复均是未听说王先锋担任该村党支部副书记。随后,王许村的村委委员也向记者证实,王许村从未召开村委会宣布过王先锋担任王许村党支部副书记。
“新郑市纪委的通报我们也是最近才知道的,之前在村委换届的时候,王先锋并没有被选上村委委员,咋就突然成了村里的副书记呢?”该村一位不愿具名的村委委员称,新郑市纪委的通报显示,在今年2月份就对“王许村支部副书记王先锋”进行党内警告处分了,但一直到现在也从未有任何人前来宣布王先锋担任王许村支部副书记一事,而新郑市纪委的这则通报他们也是最近才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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