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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免费后欺诈?马未都“被公开课” 病毒营销涉及多重违法

先免费后欺诈?马未都“被公开课” 病毒营销涉及多重违法
2019-10-10 10:21:53 来源:光明网

据红星新闻报道,这个国庆假期,多张配有著名收藏家、观复博物馆馆长马未都头像和二维码,打着限时免费、人满截止标语的营销号图片在朋友圈广为传播。10月7日下午,马未都通过其实名认证微博发表声明谴责冒名欺诈,称国庆期间打着其名义和肖像的各类微信病毒营销群大量扩散,这些群都以公开课的形式,先免费后欺诈,病毒营销群所有课程都掐头去尾,断章取义,已有不少人上当受骗,失去钱财。千万不要以为免费就入群,骗子手法越来越高明,上当后会追悔莫及。

关于加群免费听公开课的新闻,近几年并不少见:董卿朗读者、蒋勋文学课、高晓松音频节目、余秋雨公开课……如今是马未都讲故宫。这类营销都是同样的手段,吸引人们加入微信群中,然后通过微信群进行病毒营销“吸粉”。这些所谓的“课程”看似仅仅是通过流量拉人,卖广告、推介公众号、拉人投资,但实际上已经涉嫌多重违法侵权。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无论是卖广告、推介公众号,还是拉人投资,最终都是以营利为目的。从马未都等“被公开课”名人的角度,营销者显然侵犯了他们的肖像权。更有甚者,未经许可,直接使用名人业已成熟的作品。这些作品或许已经公开,但无论作品以何种形式呈现,在哪个平台面世,都凝结着制作方的智力成果,而以营利为目的使用这些作品也将侵犯制作方的知识产权。

从消费者的角度看,他们基于从众心理以及对名人信任与信赖,点击进入营销号,甚至为此支付课程费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这些营销者根本没有获得权利方的合法授权,却打着名人的幌子,收取了课程费,这构成了“消费欺诈”,须承担“退一赔三”的赔偿责任。

而更严重的是,一些营销号并不限于普通的推销,还推介投资理财产品。事实上,经营、咨询、推销理财产品,尤其是从事和证券投资相关的理财业务,都需要相关资质。各类私募产品也需要依法向基金业协会备案。如果从业主体没有相关资质,产品本身也不符合金融监管的法律规定,那么,相关经营行为本身将涉嫌非法经营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诸多刑事罪名,而若是虚构项目以骗取钱财,则将构成更为严重的集资诈骗罪。对此,普通消费者有必要擦亮眼睛,莫要落入营销公号所设置的理财营销陷阱。

加群免费听公开课,为此很受伤的“马未都们”一方面有权利要求营销者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一方面也有权利通知网络平台,要求平台将侵权文章及时删除。当然,仅仅通过消费者的注意以及受害者的维权,显然难以及时消除病毒营销所产生的危害。这就需要相关执法部门及早介入,通过有效监管和有力执法,让法律更有作为。而从平台的角度,也须积极作为,不仅要严格落实“通知-删除”的法定义务,更需要主动履行社会责任,通过技术手段第一时间锁定非法营销账号,及早处理。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才是网络平台安身立命之本。(舒 锐)

(责任编辑:耿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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