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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人寿保险存10年起纠纷(追踪),保险公司:记者“撤稿”才解决?

太平洋人寿保险存10年起纠纷(追踪),保险公司:记者“撤稿”才解决?
2020-06-02 10:34:39 来源:河南都市爆料

5月31日下午6点,漯河市的陈先生再次联系河南都市爆料: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已经答应在6月5日前将费用退还给他们夫妇,但保险公司退还保费的前提条件是必须要求河南都市爆料 “撤稿”。

陈先生说:“保险公司退保的条件是河南都市爆料能把之前发布的稿件删掉。”

爆料回顾:漯河的陈先生向河南都市爆料 反映:10年前他和爱人在郑州打工,家里也有些积蓄,经过熟人介绍,两口一同在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两份人身保险;当时业务员告诉他们,每份保险每年存5000元,存满10年后连同本金分红可以领取10万元现金,同时该保险还会附加其它意外伤害、大病保障。

陈先生说,2020年5月,陈先生夫妇保费交满10年,他们来到中国太平洋人寿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分公司申请领取该保险保险,但是令他们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现在每份保单只能领出2万元,按照合同规定当他们身故后,这份保单才会终止。陈先生告诉河南都市爆料 记者秦爆爆:“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们,只有我们两口子不在了,我们的孩子才能领取这两份保险,这不是坑我们吗?”

河南都市爆料 记者秦爆爆联系到了中国太平洋人寿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分公司负责该案件的王经理,事情原委到底如何?具体解决到哪一步了?哪个部门在负责处理?对于记者提问,王经理答复:事情正在解决,具体需要询问上级公司。

随后河南都市爆料 记者秦爆爆把相关问题反映到了中国太平洋人寿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会很快和河南都市爆料 取得联系。

对于此爆料河南都市爆料 之《律师来了》战略合作单位“河南融业律师事务所”李岩律师有话要说:如陈先生夫妇所述,保险销售人员向陈先生夫妇销售保险时,双方对于保险产品的保险缴纳期限、保险期限、保单现金价值等与保险合同有关重要条款的认识存在不一致情况。如果保险销售人员确实存在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中要情况的行为,没有向陈先生夫妇尽到明确告知义务,导致陈先生夫妇陷入错误认识的,就违反了《保险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此,陈先生夫妇可以向保险公司协商变更保险合同或者要求直接退还保险金,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银保监局进行投诉解决,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6月1日下午3点陈先生再次联系河南都市爆料记者秦爆爆,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已经把保费全部退还到他们夫妇的银行卡上,并对记者的帮助表示感谢。

太平洋人寿保险存10年起纠纷(追踪),保险公司:记者“撤稿”才解决?

太平洋人寿保险存10年起纠纷(追踪),保险公司:记者“撤稿”才解决?

(责任编辑:王伟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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