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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女生包丽自杀事件最新进展:男友疑涉嫌“虐待罪”被抓】#北大自杀女生男友涉嫌虐待罪被抓#包丽母亲于7月9日18时左右在网上发声,其发的网帖中称,学校(指北京大学)老师告知,6月份牟某某被公安拘捕。据北京警方一位内部人士透露,此消息属实,牟某某于6月10日被逮捕,涉嫌罪名是“虐待罪”。牟某某手机目前呈关机状态。
包丽是北大法学院2016级学生,牟某某是北大政府管理学院2015级学生,微信聊天记录显示,两人谈恋爱期间,牟某某多次对包丽施加语言暴力。2019年10月9日,包丽在微博上留下“我命由天不由己”的遗言后服药自杀。在其自杀之前,还曾有过割腕行为。
包丽本人已于2020年4月11日医治无效死亡。此前脑死亡已6个多月。包丽事件曝光之后,法律界关于牟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发生争议。
网友:大快人心 不过罪名还是太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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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太好了,终于等到了迟来的正义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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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罪
虐待罪,是指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婚姻、家庭罪的一种。主要特征是:(1)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依法享有的权利、权益以及被害人的人身权利。(2)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采用殴打、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进行超体力劳动等肉体摧残手段,以及侮辱、限制行动自由等精神折磨手段,对被害人的身心进行经常性的摧残和折磨,使被害人遭受到肉体上、精神上的痛苦。(3)犯罪主体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即行为人和被害人之间具有一定的亲属关系或扶养关系,而且又是同一家庭的成员。(4)主观方面是故意。
处罚措施
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是指由于被害人长期受虐待逐渐造成身体的严重损伤或导致死亡,或者由于被害人不堪忍受长期虐待而自杀造成死亡或重伤,行为人是故意的实施虐待行为,而过失地引起他人重伤、死亡的结果,其虐待行为和重伤、死亡后果之间具备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根据本条规定,虐待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案件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范围,因此,对这类案件,即使被害人或其近亲属不提出控告,检察机关也应提起公诉。
刑法条文
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对于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综合新浪微博、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