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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一基层检察院高价采购手机?检察院不应被“问住”

甘肃一基层检察院高价采购手机?检察院不应被“问住”
2020-12-11 11:31:51 来源:光明网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官方微博12月9日发布通报称,12月7日,互联网上出现“甘肃一基层检察院采购手机高出市价近一倍”的信息,引发网民关注。对此,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高度重视,已于12月8日派出工作组,赴该信息所涉及的子午岭林区人民检察院调查核实。

市场价6000多元的手机,检察院采购价超过1.2万元,难免让人怀疑其中有问题。客观讲,这里面可能存在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误会。比如,从“成交公告”看,子午岭林区人民检察院采购了26套“移动检务安全服务”,每套单价12142.23元。换言之,这个价格或为每套服务的费用,而非一台手机的单价,只要有关方面公开相关信息,逐一解释清楚,是非曲直自然一目了然。

但令人遗憾的是,面对舆论质疑,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一边声称该价格包含了其他附带终端服务费用,一边却“涉及机密”为由拒绝透露更多信息;而涉事检察院一副检察长一边表示“也不一定非要用这款手机”,一边以“把我问住了”来回应“价格高一倍”问题。

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公开透明是政府采购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政府采购信息的发布应及时、完整、准确,实现全流程公开透明。当然,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一般不得公开。但对涉密政府信息的认定,有着严格乃至苛刻的条件,在没有正当、合理理由的情况下,以“涉密”为由拒绝公开政府采购信息,恐怕说不通。

相较于采购代理机构的“打官腔”,这位副检察长的另类“坦诚”同样令人难以恭维。作为采购人,涉事检察院的主体责任贯穿整个采购活动全程,应在各个环节把好关,怎能轻易被问得哑口无言?退一步讲,若确实不了解“价格高一倍”问题,也应选择恰当、合理的方式回应媒体提问,比如“了解详细情况后,会给社会一个书面答复”等等。

无论如何,检察院“高价采购手机”事件要有个明确的交代。恰如有媒体所言,“比起手机贵不贵,群众更关心的是公家亏没亏。要顺着质疑查一查,说清楚每台手机多花出去的近六千块钱合不合规、有没有人捣鬼,而不能拿‘涉密’‘把我问住了’搪塞。”说到底,公众还是担心“年底突击花钱”“只买贵的,不买对的”等问题死灰复燃。

此次舆情事件的发酵过程也提醒相关部门,在自媒体时代,政府采购信息发布行为需进一步规范,一些基层干部的媒介素养也需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信息透明、接受监督,才是政府采购应有的样子,才是应对舆论的恰当姿势。(陈广江)

(责任编辑:耿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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