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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建“文化地标”不能只“罚酒三杯”

滥建“文化地标”不能只“罚酒三杯”
2020-10-10 09:32:19 来源:大象新闻

10月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发布通报称,湖北荆州巨型关公像高达57.3米,违反《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有关规定,破坏了古城风貌和历史文脉。贵州省独山县在影山镇净心谷景区内建设的水司楼,建筑高达99.9米,存在脱离实际、滥建“文化地标”、破坏自然景观风貌等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三令五申,狠刹大建楼堂馆舍、滥建“文化地标”之风,习近平总书记更是在多个场合对关于保护好历史文化和城市风貌作出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近年来,各地深入学习有关精神的同时,纷纷相继出台相关规划和措施,对有关问题予以匡正。

遗憾的是,湖北荆州建设巨型关公像,恰恰违反了《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有关规定。笔者可以大胆推测,贵州省独山县大建99.9米高的水司楼,也并非没有“红线”意识。但是,两地将中央精神当成耳旁风,置相关法规于不顾,大兴土木,一味追求“高大上”,其暴露的,不止滥建“文化地标”这么简单。

滥建“文化地标”背后,归根结底是当地政府的政绩观出了问题。“关公像”、水司楼,能不能改善当地群众生活,可不可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需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但这些巨型“文化地标”,却实实在在地动用了公帑。花纳税人的真金白银,却办了一件与纳税人所需相去甚远的事情,折射的是当地政府没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没有正确的政绩观、文化观、价值观和审美观,还有违反法规和党纪政纪之嫌。

因此,对于两地滥建“文化地标”的惩罚,不能只“罚酒三杯”,点到为止。必须追问的是,建设巨型关公像、99.9米高的水司楼,到底是谁拍的板?规划是怎样通过的?是否做到了公开公示?是否做到了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是否存在贪污腐败?相关部门的监管在哪里?为什么巨型关公像、99.9米高的水司楼建成之后,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之后才大白于天下?

窃以为,对于如何建成“文化地标”的追查,比要求整改更具现实意义。如果不把板子打到具体的拍板者身上,如果不用党纪政纪予以惩戒,仅仅停留在出了问题之后进行整改上,实际上是没有找到问题的根子,滥建“文化地标”的漏洞也不会补牢。巨型关公像之后,可能还会有巨型刘备像、巨型张飞像。

亡羊补牢,犹未为晚。湖北、贵州住建部门跟踪指导荆州市、独山县做好巨型关公像项目和水司楼项目整改,自在情理之中。笔者更期待,湖北、贵州两省的纪检监察部门及时跟进,对于“文化地标”是如何建成的一追到底,深挖问题,惩前毖后;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发现苗头及时干预、纠正。如此,方可杜绝滥建“文化地标”、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大象新闻特约评论员 孙学涛)

(责任编辑:news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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