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亚太明珠小区多位业主联合向本网反映称,2016年在开发商河南省亚太新宇置业有限公司未办理任何合法售房手续的情况下,与其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时隔多年,该楼盘现已成为问题楼盘,被郑州市政府列为问题楼盘重点处理对象,并要求其尽快为业主解决不动产证问题,但该开发商却要求业主在结清购房款的同时还要缴纳一笔高额的违约金和利息,否则不予办理。对此,开发商亚太明珠销售总监卢某回应称,对于没有按期缴纳尾款的购房者可以办理退房,公司会退还首付款,不再收取违约金。
业主:开发商未履行协议 索要高额违约金
郑州市亚太明珠小区多位业主反映称,2016年购得开发商河南省亚太新宇置业有限公司的亚太明珠16号楼项目的一处房产,并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约定在缴纳一定的首付款后,再按月缴纳月度款,至满3年时止。若三年期内,能够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则剩余尾款须以银行按揭或一次性付款的方式结算清。
“在此期间开发商并没有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既没有给业主准时下发房本,也没有看到下发房本的希望。”一位张姓业主说,现在开发商却强制要求业主缴纳尾款的同时,并按照签订协议的那日起,以银行的最高贷款利率给核算利息,显然是不合理的,开发商理应按照协议到期日开始算业主需要缴纳的违约金。(汝连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