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并不属于中级或高级职称,而是一个注册类职业资格考试。
自2018年起,全国已有包括北京、宁夏、江苏、浙江和湖北等20个省份发布政策,明确职业资格与职称之间存在对应关系,规定一级消防工程师的资格证书可以视作工程师职称,其效力相当于职称证书。
虽然一级消防工程师本身不是职称,但持证者可申请职称。部分地区规定,在职业资格与职称相对应的情况下,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关资格后,可被认定为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从而用人单位可以依此聘任其担任相关的专业技术职务。
此外,持证人员也可以以此作为申报更高一级职称的依据。
一级消防工程师申请中级职称的流程如下:
首先,申请者需确认自己的申报条件,并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不仅需要填写基本信息,还需上传相关附件。
其次,提交资料后,评委会将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者需要下载并打印申报表,递交给评委会。
最后,经过公示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职称评审委员会确认;具备职称评审权的用人单位,其评审通过人员需向评审委员会备案。
职称评审需要准备的材料较多,包括单位公示证明、继续教育证明、工作经历、项目业绩材料、职称论文及考核情况等。是否选择评职称,需根据个人职业发展需求、就业方向及理想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