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付雨涵
(资料图片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沈翔 摄)
3月28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自2019年1月1日起,我省将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放宽至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申领“门槛”降低,将惠及更多技能人才。
新政规定,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证书信息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人事考试中心等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上查询的参保职工,可以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和审核发放办法等按现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执行。自2019年1月1日起取得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以证书上标注的日期为准),可在12个月内申领补贴,政策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共计59项。其中,准入类36项,水平评价类23项。准入类补贴标准:一个级别的统一为1500元;两个级别的,按级别高低补贴标准分别为:2000元、1500元。评价类补贴标准(三个级别):高级2000元、中级1500元、初级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