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特大抢运钞车杀人案告破#:嫌犯竟在法院工作22年 官至副局长】#特大抢运钞车杀人案嫌犯在法院工作22年#7月20日,辛集市公安局成功侦破一起发生在1997年的抢劫运钞车积案,4名犯罪嫌疑人落网。
1997年1月,5名犯罪嫌疑人在河北省辛集持枪抢劫了的一辆运钞车,当场造成一死两伤,并抢走79万余元现金。据当时目击者称,劫匪还通过撒现钞的方式阻碍追捕。
由于缺乏线索,此案沉积23年,直至今年的专项打击行动中,成功侦破。令人震惊的是,5名嫌犯中,其中一人是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赵智勇(又写作“赵志勇”)。
据此前官方报道介绍,赵智勇痴迷于法律,在部队上就参加了全国高等院校自学考试法学专业的学习,拿到了大学本科学历。1998年,他转业进入法院。2004年,裕华法院设立执行局,赵智勇成为“最出色的执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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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小说都不敢这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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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这么有戏剧性吗?好讽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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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故意杀人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罪是实害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免以刑罚。
综合新浪微博、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