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登快速路边上一个大坑
5月7日上午,映象网以《移树修路涉嫌违法 新密森林公安办案民警“借”涉事方10万元一年多未还》为题,报道了新密市岳村镇岳村村为修路把郑登快速路边上一个大坑里的树移走,结果被新密市森林公安制止。虽然村里及时把原树重新移回原处,但此事一直没有结束。办案民警孙某随后向涉事方借款10万元,并写下借条,声称一个月还,但一年多仍未归还。5月7日上午,办案民警孙某通过中间人归还了10万元现金。目前,相关部门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调查。
报道之后,10万元立即归还
“报道之后,都坐不住了,他们给我打电话了,说马上就还钱。”5月7日上午,岳村村负责人郑先生接到中间人电话,称办案民警孙某准备马上归还10万元借款。刚开始,双方商定郑先生提供银行卡号,对方将钱打入郑先生账户。后来,对方又改变还款方式,要求见面归还现金。随后,中间人将郑先生约到新密市,替办案民警孙某将10万元现金交给郑先生。郑先生将办案民警孙某写下的借条交给中间人。
“一年多了,真没想到钱能要回来。要过多次啊,问办案民警孙某要,孙某让找领导;给领导打电话,又让找孙某。”郑先生感慨地说。
新密市森林公安局
相关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介入调查
5月7日上午,新密市林业局局长称,看到办案民警借涉事方10万元的报道后,第一时间安排人员调查,“速查,严办。”
程柏松说,首先是新密市森林公安纪委和新密市林业局纪委进行调查,随后,郑州市森林公安纪委也已介入调查,“如果情况属实,该清除队伍的清除队伍。”
郑州市森林公安局纪委监察组表示,他们已经和新密市纪委监察组成立了联合调查组,目前正在对此事做进一步调查。郑州市森林公安局纪委监察组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已经知道办案民警把钱还了,但还钱归还钱,不能掩盖他之前办案过程中向涉事方借钱的事实,性质不一样,一码归一码。(记者 邱延波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