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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为三档!明年起 郑州将对用水大户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

分为三档!明年起 郑州将对用水大户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
2019-12-20 09:21:36 来源:映象网

前方请注意!

前方请注意!

明年起,郑州将对

用水大户、“两高一剩”

等行业和单位执行

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市区水量分为三档

用水定额为第一档水量

最高加价1.3倍!

具体啥情况?

和映象君一起来看看吧

↓↓

分为三档!明年起 郑州将对用水大户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城镇公共供水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2016〕19 号)有关要求,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提高城镇非居民用户节水意识,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立健全和加快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8〕 484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郑州市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实施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2019 年 11 月 27 日

郑州市城镇非居民用水

超定额累进加价实施办法

为提高城镇非居民用户节水意识,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按照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2016〕19 号)有关要求,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立健全和加快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8〕484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 总体要求

以用水定额为依托,以改革完善计价方式为抓手,在保障非居民用户合理用水需求的基础上,科学确定超定额分档水量和加价标准,通过健全制度、落实责任、配套保障措施等手段,提高用水户节水意识,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节水型城市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因地制宜。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水资源禀赋情况、城镇非居民用户的生产经营用水实际和承受能力等因素,建立和加快推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二是保障合理需求。根据用水定额标准,科学确定超定额分档水量和加价标准,保障非居民用户合理用水需求。

三是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完善计价方式,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应以推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办法为主,坚持先易后难、不断积累经验、完善政策、逐步推开的工作思路,率先对下列行业和单位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

1.用水大户。郑州市市区年用水量 3 万吨以上,各县(市)年用水量 1 万吨以上,以上年用水量为参数。

2.“两高一剩”(高耗能、高污染、产能严重过剩)等行业和单位。

3.以面积、人员、床位等确定定额标准的行业和单位。

三、主要内容

(一)实施范围

郑州市市区城镇公共供水管网供水的非居民用水户(含特种行业用水户),均执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二)用水定额标准

用水定额按《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385—2014)执行,并根据定额标准修订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三)分档水量和加价标准

我市市区水量分为三档,用水定额为第一档水量,第二档水量为超过用水定额的 20%(含)以内部分,第三档水量为超过用水定额 20%以上部分。加价标准为:二档水量加价 0.5 倍,三档水量加价 1 倍。

对“两高一剩”(高耗能、高污染、产能严重过剩)等行业超定额用水实行更高的加价标准,加价标准为:二档水量加价 0.8 倍,三档水量加价 1.3 倍。

各县(市)可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具体的分档水量和加价标准。

(四)加价项目

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仅为自来水基本水价,不含终端水价中包含的污水处理费、水资源税。

(五)计费周期

郑州市市区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按年为周期执行。因供水企业抄表等原因推迟或提前的,以延迟或提前的天数占计量周期的比例,增加或减少用水定额或用水计划计费基数。

(六)征收方式及用途

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由城镇公共供水企业征收,形成的收入要“取之于水,用之于水”,作为企业收入,用于管网和户表改造、完善计量设施和水质提升等。

四、相关要求

1. 发展改革部门、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和城镇供水企业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参与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发展改革部门主要负责做好分档水量划分和加价标准制定等工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做好计费周期确定和超定额用水核定等工作;供水企业负责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具体实施。

2. 各县(市)要在 2020 年底前全面建立和推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鼓励集中供水的乡镇,积极推行累进加价制度。

3.城镇公共供水企业应根据明码标价相关规定,在收费地点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本办法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责任编辑:耿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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