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和景明,万物生发。在第47个“植树节”到来之际,除了种下一棵树,我们还能怎样守护新绿,护航生态呢?
下面让我们来看看西平县人民法院近期审理的一起滥伐林木案件,一起感受国家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力度。
基本案情
2024年10月,被告人袁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将朱某种植在棠溪源国家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112株杨树进行采伐,经西平县自然资源局鉴定,涉案林木蓄积共计41.0175m³。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袁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林木,数量较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综合考虑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认罪态度,结合社区矫正机关评估意见,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法官提醒
守护青山,厚植绿色,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生态环境具有不可逆性,每棵树木的非法砍伐都将对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造成连锁损害。法官在此特别提醒,采伐前必须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严格按照审批范围实施。已构成违法者应主动补种树木,积极修复生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希望广大群众树牢法治观念,切勿为眼前利益触碰法律红线,共同守护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冯占华 朱可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