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产办、文广旅局、市直有关单位、示范区机关党委:
2021年,全市宣传思想文化战线高潮迭起,成果丰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扎实,理论武装不断深化;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认真落实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守正创新,广泛深入宣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极大调动了全市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商丘的积极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实现全覆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商丘好人”品牌影响力美誉度显著增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蓬勃发展,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文化活动气势恢宏、精彩纷呈。全力建设华夏历史文明殷商文化之源传承创新区,“殷商之源·通达商丘”品牌不断叫响。坚持文化为民、文化惠民、文化富民,人民群众文化自信不断增强。
为了加快文化强市建设,总结经验,创新发展,经研究,由市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商丘日报报业集团、商丘广播电视台联合开展“2021年度商丘十件文化大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按照市委总体部署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大力推进文化强市建设,回顾总结2021年全市文化改革发展工作取得的新成绩和新经验,为建设文化强市提供有力支撑、营造良好文化氛围。
二、范围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市重大文化事件、活动、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取得的新成就、文化文艺事业建设中获得的荣誉等。推荐的文化大事要具有:
1.影响力。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具有广泛影响力。
2.关注度。引起国内外媒体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
3.重要性。对商丘文化建设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4.真实性。推荐的文化大事必须客观真实。
三、方法步骤
1.宣传发动。2月下旬,下发活动通知,在《商丘日报》、商丘广播电视台、《京九晚报》和新媒体刊(播)评选启事,宣传发动,营造氛围。
2.推荐申报。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负责组织本地、本单位有影响的文化大事的筛选、初评和推荐工作,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推荐。推荐的文化大事发生时间、地点、重要参与人员等要事实清楚,推荐单位需填写“2021年度商丘十件文化大事”推荐表、事件简介(200字以内)和推荐材料(500字以内),电子版发送至评选委员会办公室,邮箱:sqwcbw@163.com,纸质材料一份加盖单位公章,于2022年3月20日前报送到“2021年度商丘十件文化大事”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商丘市行政中心1号楼11135室)。
3.投票评选。2022年4月上旬,评委会将从社会各界推荐的文化大事中筛选初评出20件有影响力的候选事件,在《商丘日报》、商丘广播电视台、《京九晚报》等媒体刊(播)候选事件简介和投票细则,同时在商丘网、商丘新闻网等开辟投票窗口进行投票。根据投票情况和专家评审意见,由评委会办公室筛选拟定出“2021年度商丘十件文化大事”报评委会审定。
4.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将在《商丘日报》、《京九晚报》、商丘广播电视台和网络进行公示。
5.奖励激励。对入选文化大事、有影响力文化活动,颁发荣誉证书;对评选活动组织工作有力、组织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效益明显的单位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予以奖励,以激发工作热情。
四、时间安排
2022年2月—2022年5月
五、几点要求
1.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本地、本单位文化大事的初选和推荐工作,严格审查把关,提出推荐意见。
2.推荐的文化事件要准确无误,内容简明扼要,不得弄虚作假,防止含糊不清。以组织活动的名称、获得奖项名称等为准,合作完成或推进的事件需注明。
3.市直各新闻媒体在做好本单位推荐工作的同时,要大力宣传此次评选活动,尤其对评选出的十件文化大事,商丘日报社、商丘广播电视台及各新媒体要进行广泛宣传,在全市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评选活动委员会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
王泽让 3288010 13837019757
王宁 3288010 17839935383
商丘市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商丘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商丘日报报业集团
商丘广播电视台
2022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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