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3年都没联系上他了!我上午立的案,你们法院下午就解决了问题,太感谢你们了!”8月20日,遭受水患的新乡当事人刘某,成功签署调解协议后,通过网络对永城市法院调解员表达谢意。
原来,20日上午,原告刘某通过河南移动微法院立案,永城市法院马桥法庭调解员王静接受法院委派,随即对该案进行了线上调解。
原告刘某和被告陈某是大学同学,2017年、2018年刘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两次借给陈某共计3500元。此后,陈某玩起了失踪,微信、电话均将刘某拉黑,他们的微信聊天也止于2018年11月份。后来,刘某发现陈某借了很多大学同学的钱,大家都联系不上他了。目前只知道陈某家住永城,陈某还用不用原来的手机号,也不能确定。
调解员试着用3个手机号分别给陈某打电话,均无人接听。无身份证号码、无详细地址,找陈某无疑大海捞针,调解陷入僵局。
调解员王静尝试用陈某曾经使用过的手机号码添加微信,最终与其取得了联系。调解员表明身份后,陈某表示借钱属实,暂时不想还钱,至于什么原因,却一直不愿多谈。
调解员首先通过微信,向陈某出示了双方转账记录,说明其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然后,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你困难时朋友倾囊相助,现在朋友让你还钱,你却推三阻四,况且原告是新乡的,刚遭受了洪水灾害,家里受灾严重,希望你能够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陈某终于被触动了,表示一直感激刘某在上学期间的照顾,同意偿还借款,但是目前经济困难,希望能给一点时间。
经过调解员调解,双方约定还款期限至下个月中秋节前,随后在多元调解平台上签署了调解协议,并申请法院出具司法确认书。该案最终得以化解。
该案是永城市法院开展诉源治理、多元解纷工作的一个缩影。虽然目前的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但该院通过加大在线诉前调解工作力度,通过耐心细致调解,有力保障了疫情期间当事人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效果。(洪小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