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教育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利用秋季开学前后一段时间,集中开展校园不良网贷风险警示教育工作。通知明确提出,要大力加强金融安全教育,提高金融知识教育的科学化、系统化水平,引导学生树立金融理财观念和金融安全观念。
刘俊海认为,在加强金融教育的同时,还要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在面对校园贷款时,一定要弄清楚网贷主体是否合法,签合同时必须仔细审查合同条款,识别法律关系,注意留存证据。当受到威胁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多方携手构建协同共治体系
“违法成本远远低于违法收益,这是不良校园贷公司不断改头换面、铤而走险的根本原因。”刘俊海表示,彻底铲除校园贷不是教育部门一家的事,关键是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建立起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公安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共同参与的协同共治体系,提升监管合力。
郭冠斌认为,各个部门、单位应该建立信息共享平台,针对校园贷的新变种定期进行沟通和研究,对不良网贷公司要纳入诚信黑名单,及时在高校公示。
“公安部门、金融监管部门、银行应该参与到校园贷的专项教育活动中来,通过典型案例让广大学生认识不良校园贷的危害性,普及金融常识和理财知识。”北京城市学院院长刘林认为,开学季很有必要上好“金融第一课”。
记者注意到,今年9月各大银行纷纷启动了“金融知识普及月·金融知识进万家”活动,结合学校新生开学及军训时段,将金融知识送进校园。
在打击不良校园贷平台的同时,如何才能满足大学生合理的金融需求,弥补高校金融服务的短板?
刘林建议,鼓励银行等合法金融机构面向有合理需求和还款能力的高校学生,提供贷款项目。同时针对创业、留学等特殊需要,创设新产品和服务,满足高校学生合理信贷需求。
新闻热线/内容合作/媒体支持:0371-56279388
商务(广告)合作:0371-56279366
联系邮箱:79833471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