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是人类的天性。受天性的驱使,古代的“工”在人造物时,无时无处不在追求“美”。大量考古发掘资料表明,追求“美”的日常生活用品,在我国至晚从新石器时期已经开始。当时的人们,不仅设计制造了造型非常优美的陶器,而且在器皿上还进行了大量的精美彩绘。其实,古代的“工”从未轻视或放弃过对美化生活的追求。程度不同地追求着生活器物的材料美、技法美、造型美、意境美、思想美等,一直伴随着中国万年工美史的发展历程。从这个角度讲,学术界“用在先还是美在先”的问题争论,其实是个假命题。无需置疑的是,“工”的任何艺术追求,都是以不损害产品的生活实用性为前提的。这倒与西方设计的宗旨与目的十分相像。所有这些,无疑都会给创作者造成更大的局限性和阻碍力,没有超人的技艺和本领是不可能“鱼和熊掌兼得”的。这正是工匠与工艺品,值得今人十分尊重和珍视的重要原因。
“工艺”的内含与外延之极其丰富,由此可见一斑。但综而论之,“工艺”既具“美”的因素,也含“用”的因素。即是说,古代的“工艺”不仅创造艺术品,也创造生活日用品。从功能角度看,它们其实分别对应着今天的工美和设计。遗憾的是,学术界对此视而不见。
正如《为“工艺美术”正名》一文所述,“美术”被明确作为现代意义上的“艺术”概念引进中国始于1904年。此后,学术界便前赴后继地试图组构中国特色的艺术学体系。一方面他们从中国传统中寻找能与西方直接相对应的概念,如音乐、舞蹈、绘画、雕塑、建筑、文学、戏剧等;另一方面他们又努力在艺术学体系中纳入独具中国特色的艺术形式,如工艺、书法、金石、篆刻、曲艺、杂技等。遗憾的是,“萝卜快了不洗泥”,在建构艺术学体系过程中,囫囵吞枣的现象频频发生。“工艺美术”即其典型一例。将一个包含着艺术和实用两大内容的“传统工艺”,无端地装入到一个造型艺术下的小概念“工艺美术”之中。于是,“小马拉大车”现象出现了。从此,工美既要合逻辑地承担艺术功能,又要不合逻辑地承担生活功能。随着1956年中央工艺美术学院的成立,这一误读便被固定化、普及化,进而约定俗成化。
对于工美木已成舟的不堪承受之重,不知如今的设计怎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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