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杨继盈 通讯员石庆凯/文图
为淘汰落后涉水企业,督促废水重点排污单位落实治污主体责任,根据《2016年度河南省碧水工程实施方案》和《焦作市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焦作市环保局印发了《焦作市水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水污染专项执法检查。
近期,焦作市环保局在对黄河流域焦作段水域水质进行检测时,发现该水域主要污染物严重超标,遂组织执法力量围绕沁、蟒河周围的屠宰企业开展了一次突击检查,发现河南恒康肉类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恒康)外排污水主要污染物COD(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浓度超标。(COD——化学需氧量是衡量污水浓度值的重要指标。指标数值越大,说明污水浓度就越大。)
在武陟县政府对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后,河南恒康拒不整改,在整改期间不但没有进行任何整改,还未经许可私自恢复生产,将生产污水未经处理通过软管直接排至厂外农田。焦作市环保局第一监察大队暗访发现后,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向农田排放污水,拆除软管,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完善,并顶格罚款100万元,同时进一步追究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加大暗访排查
保证流域水环境安全
2018年春节前夕,焦作市环保局为保证流域水质安全,确保春节期间不发生水污染事件,针对沁蟒河流域节假日期间易出水质超标的情况,把沁蟒作为执法检查重点。沁蟒河为黄河支流,入黄口位于郑州市饮用水备用水源地上游,企业污水如果不达标排放,不仅严重影响生态,还将影响饮水安全。二四区涝河作为蟒河的支河,沿线坐落多家屠宰企业,该河汇入蟒河的河水经常出现发黑发臭情况,焦作市环保局一直把沿河涉水企业作为监管的重点。
由于污水问题,武陟县政府对河南恒康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
恒康整改期未经许可恢复生产被罚100万元
2月23日,在河南恒康整改期间,焦作市环保局监察大队一大队的执法人员到这家企业暗访。发现,河南恒康在对其排污设施没有进行任何整改的情况下,未经许可擅自恢复生产。该企业生产所产生的污水没有经过污水处理站处理,由水泵从调节池抽出,通过软管直接排放至企业周边的农田。
“我们去检查时,该企业正在使用软管向农田排放污水,污水处理站未进行任何改造。我们对其排向农田的污水采样经焦作市环境监测站监测后发现,COD指标比年前让其整改时还高。”焦作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称,鉴于这种情况,他们现场提取了证据并制作了调查询问笔录及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并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
对于该公司无视焦作市水污染治理的高压、严管态势,整改期间变本加厉排放污水的行为,焦作市环保局相关部门研究决定,对该公司进行立案查处,对其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事实,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对其顶格罚款100万元,同时还将进一步追究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污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往往会对河道沟渠、地下水、土壤等造成不可逆转的破坏,屠宰企业未经处理的废水同时存在很高的病原体传染风险,一旦造成病原体扩散,会造成严重后果。奉劝有关企业彻底打消侥幸心理,不要以牺牲公众的生活环境而图一企之利,环保部门绝不姑息也更不容忍这种环境违法行为的存在。”焦作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该局将继续开展此类突击检查行动,进一步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依法打击排污企业违规、偷排行为,监督其做到污水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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