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部门能力不足也是重要原因。一些部门对执法后租住在里面的房客怎么办有所顾忌,违章建设问题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最终成为城市的“脓疮”。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余凌云认为,一些违章建筑的建造年代久远,存在产权不够清晰等历史遗留问题,情况错综复杂。同时,新问题又不断滋生,新老问题交织导致违建问题更加难以处理。
“在依法拆违程序上,一般要经过立案调查取证、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60日内向上级部门申请复议,如当事人拒绝自行改正再启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过程,使得拆除一桩违章建筑旷日持久。”而违章建筑成本低、时间短、利润大,往往陷入“屡拆屡建”的怪圈,甚至出现拆除跟不上建设的情况。
而在有的地方,违章建筑问题突出,与政府部门带头违法有很大关系。2017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了挂牌督办的8起违法建设案件,其中甘肃兰州“港联购物中心”项目侵占防洪河道违法建设案就是典型的政府带头违法案件。住建部通报称,兰州“港联购物中心”侵占泄洪通道长达1.3公里,总建筑面积达17.3万平方米,属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三无”工程,是典型的政府知法犯法的违法案件,性质恶劣、危害严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个别政府部门知法犯法的行为,给依法执法带来了不小的负面影响。”余凌云说。
治理需提高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违章建筑虽然违法,但大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拆违’面临强烈的抵触情绪。”余凌云说。近年来,一些地方因拆违往往引发群体性事件,使执法部门陷入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
“为了避免发生冲突,对违章建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是不作为无担当;执法时粗暴野蛮,不讲法治,不讲方法,是无原则乱作为。”刘俊海说,当前,这两种极端现象都存在,是导致政府部门公信力不高的原因之一。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对此,刘俊海认为,这也是违章建筑治理和整个城市治理的原则。
“对违章建筑,街坊四邻意见最大,执法部门应该发动群众与违法行为作斗争,激发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能只当看客,更不能在执法时围观起哄。走群众路线,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把思想工作做到位,全社会协同,可以使依法拆违得到更多理解和支持。”刘俊海说。
其实,对违法建筑造成的损失如何赔偿,法律是有规定的。比如,房东把违章建筑出租给他人,在被拆除时,承租人可以要求房东承担违约或欺诈的民事责任。“把这个道理给老百姓讲清楚,防止把矛头指向执法部门。”余凌云说,同时,拆除违章建筑要法治化、人性化,要给房东和房屋的实际使用人留足合理时间,让他们妥善安排经营、生活,争取自愿拆除,防止因野蛮拆迁造成的矛盾激化。
“在我们小区,不少业主都是机关干部,他们私搭乱建影响很不好,大家看到国家干部都搞违建,对法律法规就更没有敬畏之心了。政府部门应该带头守法,主动拆除违章建筑。”马女士说。
针对违法建设占用公共空间、侵占公共利益等问题,2017年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启动卫星遥感监测违法建设。“运用卫星遥感、大数据、云计算等智能化手段,紧盯违章建筑,在违章建筑冒头时就及时处置,把问题解决在前端,解决在萌芽,防止矛盾累积和损失扩大。”刘俊海说。
城市的水平不断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也应不断提高。以后,再以后,公共绿地占为私家菜园这样的事不应当再发生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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