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后,主审法官表示,虽然在本案中,无法立案、诈骗多人、收入不菲等确系徐某编造,但目前通过假意恋爱、索要红包等方式诈骗他人钱款的犯罪手法并不鲜见,且罪犯均为男子。
法官提示大家,一方面,提高网上恋爱交友的警惕性,不要因为小额红包、借款而放松警惕;另一方面,一旦发现犯罪可能,及时搜集、固定证据并报警,不要轻易听信犯罪分子或其他人士的不实劝阻。
然而,在此类案件中,婚恋网站作为婚介平台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呢?北京华讯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韬律师认为,如果受害人认为网络平台有过错,可以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平台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承担过错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另外,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张韬表示,按照上述规定,如果网络平台明知或者应知“骗婚”情况,怠于处理或者没有处理,将会被判决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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