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平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举行了公开审查逮捕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了公安机关及被害人等参加。
公开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将案件的基本事实、证据和审查案件处理意见进行了详细阐述,并进行了释法说理,根据宽严相济和认罪认罚从轻处罚的刑事政策,拟对犯罪嫌疑人张某作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同时公开听取了被害人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谅解的意见,听取了公安侦查人员对拟以无逮捕必要不予批准逮捕的意见。随后,结合案件基本情况、综合考虑各方意见,该院依法作出对犯罪嫌疑人张某以无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有效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纠纷。
据悉,该院继司法改革以来,严格执行司法责任制规定,自觉接受监督,积极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公平、公正,打造让群众满意的“阳光检务”。(供稿赵新新 李丰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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