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平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对2018年以来公诉部门办理的两起不起诉案件进行督察回访。案件督察回访是该院开展内部监督的方式之一,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组成工作小组,采取实地走访、电话回访、当面座谈等形式,围绕办案人员遵守办案纪律和廉洁纪律等情况,向被回访人及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并记录在案,重点掌握干警在办案过程中是否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财物、吃请等活动,再向办案部门反馈,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同时,该院探索建立一回访一档案制,设立案件督察回访工作台帐,对回访进行记录、梳理、分析和处理,做到一案一回访、一回访一档案,为院党组管理、决策提供依据。(供稿:赵新新 李丰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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