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守信,越便利,越不诚信,越受惩戒。5月23日,记者从郑州市政府获悉,《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于近日正式出台,明确对居民诚实守信提出一系列赏善罚恶措施。根据《方案》,信用记录优良的个人,在教育、就业、创业等领域将享受到重点支持,与此同时,在外出坐公交地铁、借阅图书时也将享受到优惠。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宋迎迎
完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公务员等将建立重点领域个人诚信记录
《方案》提出,要加快推进个人诚信记录建设。完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以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推进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健全个人信用记录。
各相关部门要将涉及个人的信用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归集到全市自然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和非企业法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信用信息数据库,并可以通过市信用信息平台进行查询。
以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环境保护、生物安全、产品质量、税收缴纳、医疗卫生、劳动保障、工程建设、金融服务、知识产权、司法诉讼、电子商务、志愿服务等领域为重点,以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律师、教师、医师、执业药师、评估师、税务师、注册消防工程师、会计审计人员、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认证人员、金融从业人员、导游等职业人群为主要对象,建立重点领域个人诚信记录。
有关部门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形成机制,及时归集有关人员在相关活动中形成的诚信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实现及时动态更新。
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信用优良可享受一系列便利
《方案》提出,要完善个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优良信用个人提供更多服务便利;同时对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对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确定的信用状况良好的行政相对人、诚信道德模范、优秀志愿者,行业协会商会推荐的诚信会员,以及新闻媒体挖掘的诚信主体等建立优良信用记录。
开展文明诚信市民联合激励工作,对符合认定标准的诚信市民提供乘坐公交、地铁、借阅图书等多方面的优惠补贴,为探索市民个人信用积分积累经验;创新守信激励措施,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在教育、就业、创业等领域给予重点支持;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和连续三年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采取“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
同时,对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将恶意逃废债务、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网络欺诈、交通违法、不依法诚信纳税等严重失信个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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