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审一个案件补助30块到现在一个案子补助100多块,我们很满足。”河南兰考县西关村村民李大哥告诉记者,“当了陪审员,非常有收获,不仅有补助,还学到不少法律知识。”据他了解,河南各地财政部门设有专项经费,将陪审员参审补助标准从过去的每件30至50元提高到每件100至150元,这个举措确实提高了人民陪审员参审积极性。
河南省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贯彻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和最高法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调动人民陪审员参审积极性,试点法院会同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将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应当享受的补助(公共交通、就餐等费用),列入人民法院机关业务经费,由所在法院参照当地差旅费支付标准给予补助。
发送通知书、表扬信
解决人民陪审员的“后顾之忧”
有些陪审员本身也有工作,时间如何兼顾?
河南省高院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实践中,人民陪审员参审时间和本职工作时常会发生冲突,有的实在来不了,有的想来但又不敢请假,有的临时改变行程。”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河南法院进行了探索和创新。河南各级法院在系统随机抽选确定人民陪审员和参审案件后,系统会自动向陪审员发送参审提示短信。同时,河南法院会制作和发放人民陪审员工作证,向人民陪审员及其所在单位发送人民陪审员参审通知书,要求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给予支持,并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
另外,法院每年还会评选表彰优秀人民陪审员,并向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或社区公开发送表扬信。“这样做可以有效激励人民陪审员参审的积极性,在最大程度上得到所在单位的理解和支持。”
如果陪审员确实来不了怎么办?河南法院还建立了递补参审制度,在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时,同时抽取2名候补人民陪审员,解决人民陪审员因故不能到庭、影响案件审理问题。
参加庭审也可能会给自身带来麻烦,如何解决人民陪审员的“后顾之忧”?河南省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各级法院和司法局工作人员均不得向社会公开人民陪审员的住所及其个人信息。人民陪审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因参审案件受到威胁时,可以申请县法院采取适当保护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人民陪审员及其近亲属打击报复。对报复陷害、侮辱诽谤、暴力侵害人民陪审员及其近亲属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新闻热线/内容合作/媒体支持:0371-56279388
商务(广告)合作:0371-56279366
联系邮箱:79833471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