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相机类和手机类,共设置90幅获奖作品,给予现金奖励(税前。个人所得税自理)并颁发证书。
同一作者不能同时参加相机类和手机类评奖。
1、相机类
一等奖1幅,奖金5000元/幅;
二等奖3幅,奖金3000元/幅;
三等奖6幅,奖金1000元/幅;
优秀奖30幅,奖金300元/幅。
评选时奖项可空缺。
同一作者,获等级奖的作品不超过2幅,获优秀奖的作品不超过5幅。
2、手机类
优秀奖50幅(不设等级奖),奖金100元+映山红大观园门票2张/幅。
同一作者获奖作品不超过3幅。
五、征稿细则
1、提倡、鼓励纪实性作品参赛。即以客观记录的方式来表现映山红大观园的自然风光、气象景观、生态环境、珍稀动植物、民俗风情、开发建设新貌以及活动开展等各类题材的作品。要求真实纪录,不通过诸如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后期技术手段改变景物的原始客观形态,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等一般项目的适度调整和构图剪裁。允许在不改变景物原始客观形态的前提下进行全景接片。
2、兼顾符合大观园宣传需求的创意性作品参与评选(需在作品文件名中注明“创意作品”字样)。
2、不收组照。
3、投稿方式与地址:
相机类作品:
a.一律使用数码文件并通过电子邮箱投稿,投稿文件须保留EXIF信息。
b.每人限投稿20幅以内,并须打包放在同一个文件夹内。
c.禁止冒名顶替使用他人作品投稿。一经发现,主办方将有权予以公告并收回奖励。
d.投稿作品须为JPG格式,长边像素应控制在1000左右。
e.投稿作品文件名上须注明: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是否创意作品等。
g.邮件主题注明“大观园摄影比赛”字样。
手机类作品:
a.每人限投稿10幅以内,单幅文件大小不低于1MB。
b.直接在大观园专设微信上投稿。
c.须保留照片原始信息以备查验。
e.拒绝使用相机拍摄的照片参加手机类投稿。
4、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投稿者对其作品应拥有独立且完整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主、承办单位有权拒绝有权属争议或涉嫌侵权的作品参选。有关参选作品的一切纠纷,其责任由投稿作者自负。
5、作品评选。由协办单位选聘资深摄影家组成3—5人的评选委员会,于2018年7月15日以后择时开展评选工作。评选结果将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
评选结束后,通知相机类获奖作者提供作品原件(4M以上,JPG格式),同时附送未经处理的原始影像文件以备查验。
6、评选及作品公示结束后,如有未能提供作品原件和原始影像文件或因不符合征稿细则要求而被取消获奖资格的,空出的奖项不予补缺。
7、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等级奖和优秀奖)的使用权,使用时可以不署名、不另付稿酬,并可根据需要进行改编。
8、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细则要求的作品(含投稿作品打包、尺寸、像素、格式、标注、制作要求等),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获奖资格,追回奖金,并予以公告。
9、本次活动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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