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5日,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通知:新乡市公积金中心由于系统升级,期间暂停办理业务。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工作的通知》(建办金[2017]74号文件)规定及“放管服”改革要求,新乡公积金中心对住房公积金业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贯标、接入结算应用系统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进行了更新换代研制开发,构建“互联网+住房公积金”服务体系。经过前期大量工作,新系统已具备上线条件,定于11月1日起实施系统上线及数据转换工作。
一、11月1日(星期四)起至11月9日(星期五),新乡公积金中心市区营业大厅及各县(市)管理站将暂停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办理。11月12日(星期一)起恢复业务办理。
二、11月12日-11月30日为系统试运行期。期间根据系统运行情况需对部分业务模块进行调试,可能造成个别业务办理相对较为缓慢或短时暂停。
请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职工根据通知时间调整好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事宜,咨询电话: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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