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乡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召开失业动态监测及失业保险政策培训会。在会议上,对新乡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技能提升补贴以及使用失业保险金支持脱贫攻坚等方面都做出了新规定。
其中,第12次调整提高市民失业保险金标准,平均每人每月同比增加104元。河南省失业保险金标准自2018年10月1日起调整提高,由此前的每人每月1376元、1256元、1136元分别调整为每人每月1520元、1360元、1200元,平均每人每月同比增加104元,平均增长8.3%,切实提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基本生活水平。
根据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简化企业申领稳岗补贴手续,将企业原来申报稳岗补贴需要提供的稳岗措施方案、稳岗职工名单及为稳岗职工缴纳的社保费、生活费、培训费明细等5项资料内容进行简化压缩,改由申请单位按规定填报一份《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即可申领享受。
为落实国家及河南省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根据有关规定,针对贫困县,将稳岗补贴标准提高到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60%,高出其他各地10个百分点以上。此外,放宽贫困县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将申领条件中累计缴纳失业保险月份,由36个月放宽到12个月。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事业单位,可以享受稳岗补贴政策和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充分发挥省级失业保险调剂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的作用,确保贫困县失业保险基金运行平稳,确保各项待遇落实。
新乡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主任 李保成:对于企业这一块稳岗补贴简化手续以后,企业可以很方便的领取这块补贴,只要符合基本的条件就可以来领取,方便提升我们的办事效率,方便企业领取稳岗补贴。另外吸纳失业人员的企业,每吸纳一个失业人员,签订一年的合同可以领两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签订两年的话可以领六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会给企业的生产、资金流动有很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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